迈阿密-戴德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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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结构

1956年,佛罗里达州宪法修正案的通过,使戴德县(现迈阿密-戴德县)居民能够制定自治章程。自1957年起,有别于传统的市县合一制度,迈阿密-戴德县的政府体系采用两级联邦制治理模式(Two-tier federation),即由县级政府和市级政府组成的大都会政府体系,在维持地方自治的同时,也确保了都会地区的统一管理。在此之前,佛罗里达州的所有县都受到州宪法和州法律的统一限制,无法享有自主权。

迈阿密-戴德县共有34个(市级)建制地区,其中迈阿密市是最大的城市。市政府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警察、消防、城市规划、建筑法规执行等基本市政服务,相关费用由城市税收承担。而县政府则负责提供具有区域性和都会性质的服务,例如灾难应急管理、机场和港口运营、公共房屋、公营医疗、公共交通、固体废物处理等,这些服务的资金来源于整个县的税收。

迈阿密-戴德县非建制地区人口约为107.4万,占该县总人口的43.6%。这些地区主要是郊区比例较多的社区,这里的居民属于非建制市政服务区(UMSA, Unincorporated Municipal Services Area),在该区域内县政府同时承担城市和县政府的双重职能,由县委员会充当其市政代表机构。UMSA居民需缴纳UMSA税,相当于城市税,以资助警察、消防、城市规划、水务等基础市政服务。而居住在建制地区的人口则无需缴纳此类税款。

迈阿密-戴德县实行“强势县长”(Strong Mayor)制度,县长由全县选民直接选举产生,任期四年,最多可连任两届。县长是行政机构的最高负责人,拥有管理县政府日常运营的权力。县长有权任命25个县政府部门的负责人,并对县委员会的决议行使否决权。如果县委员会希望推翻县长的决定,必须获得三分之二的委员支持。目前,迈阿密-戴德县的县长是丹妮拉·莱文·卡瓦(英语:Daniella Levine Cava),她是该县历史上首位女性县长。

迈阿密-戴德县政府的立法机构是县委员会(Board of County Commissioners),该委员会由13名委员组成,每名委员均通过无党派单一选区选举产生,任期四年,且选举采取交错进行的方式,每两年改选部分委员。居民只能投票选出自己所在选区的委员。县委员会负责制定覆盖全县的政策,并监督市政事务,同时拥有广泛的立法权力,包括设立政府部门、规范商业运作以及制定各类法规。此外,县委员会可以通过三分之二多数票推翻县长的否决决定。委员会还会选出一名主席,负责主持会议并任命立法委员会的成员。

在迈阿密-戴德县的司法体系中,县法院书记员(Clerk of Courts)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宪法官员,任期四年,负责管理所有法院提交的文件,并担任县委员会的书记员。同时,财产评估官(Property Appraiser)也是由选民选举产生,负责评估县内所有财产的价值,以确定税收基准,并管理相关记录和豁免政策。迈阿密-戴德县检察官办公室(County Attorney's Office)则为县政府的所有机构,包括县长、县委员会、财产评估办公室、各个部门和委员会,提供法律服务。

在行政职能方面,佛罗里达州宪法规定,每个县设有五个民选官员来监督行政管理,这五个职位分别是治安官(Sheriff)、财产评估官(Property Appraiser)、选举监督官(Supervisor of Elections)、税务官(Tax Collector)和巡回法院书记员(Clerk of the Circuit Court)。然而,直到2018年修改州宪法之前,在拥有自治权的县(如迈阿密-戴德县),选民可以决定是否将这些职位改为县政府的下属机构。迈阿密-戴德县的选民选择取消治安官、选举监督官和税务官的独立选举,使其成为县政府的直属部门。仅有法院书记员、地方检察官和公设辩护律师仍然是佛罗里达州政府的直属机构,并由选民独立选举产生,不受县政府管辖。

迈阿密-戴德县在1966年到2024年间,是佛罗里达州唯一一个没有民选治安官(Sheriff)的县,该县的执法机构是迈阿密-戴德县警察局(Miami-Dade Police Department),其长官被称为都市治安官兼警察局长(Metropolitan Sheriff and Director of Miami-Dade Police Department);尽管其徽章上仍然标注“戴德县治安官办公室”(Sheriff's Office, Dade County, FLA.),但该职位是由县政府任命的。2018年11月6日,佛罗里达州选民通过了州宪法第十修正案,该修正案禁止县废除包括治安官在内的某些地方公职,并要求上述五个地方公职必须通过选举产生,以加强公众对执法系统的监督和参与[47]。2024年11月5日,共和党候选人罗西·科尔德罗-斯图茨(Rosie Cordero-Stutz)成功当选迈阿密-戴德县治安官,并于2025年1月7日正式上任[48]。这一变革标志着自1960年代以来,迈阿密-戴德县首次由民选官员担任治安管理职务,结束了长达六十年的任命制[49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