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天前,一则“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,拐卖儿童判死刑!买孩子的判无期!”的图文消息迅速刷爆朋友圈,大有超过病毒传播速度的势头。一夜之间,几乎所有人的微信朋友圈都被此条消息占据,众网民义愤填膺,喊杀之声不绝于耳。与其说这是一场全民“正义”的传递,不如说是一场全民的暴力狂欢。是的!你没看错!也先别急着骂娘。每个人的潜意识里或多或少都存在暴力倾向,不仅仅因为暴力给人带来的莫名的释放和兴奋感,还由于它往往是许多人脑海中解决问题最简单的方式(虽然多数情况下无法真正解决)。而只图一时之快,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代价和一系列连带效应,却很少有人细想,或者说不愿去细想。
更何况几天之后事情又出现巨大转折,被指为某婚恋网站利用大众关注热点事件的“营销行为”。但是不管怎么说,这一事件都体现出了多数民众对这一问题的态度。那么,作为一个热血沸腾的群体中自认尚还保有一丝清醒的小编,此番恐怕要冒天下之大不韪,用一篇文章的时间,来探讨一个严肃的问题:人贩子一律判死刑,真的管用吗?
事实上,我国刑法对于拐卖人口犯罪的最高量刑本就有适用死刑的规定,近些年随着拐卖儿童犯罪的不断猖獗,以及民众呼声日渐高涨,法庭对于拐卖人口犯罪的量刑力度正在不断加大。人贩子判死刑者,亦早有先例,且不止一例。那么,量刑的严格,是否换来了拐卖人口犯罪的减少呢?现状有目共睹,恐怕不容乐观。在日渐严苛的法律下,在社会舆论的强烈遣责下,偷偷诱拐已经变成了当街明抢。造就这种拐卖儿童犯罪愈演愈烈的,恐怕并不仅仅是法律制裁不力的问题,背后因风险增加而不断增加的巨大利润,以及全社会的冷漠,也是造成这一现状的重要原因。
马克思在《资本论》中早就指出:“如果有10%的利润,资本就保证到处被使用;有20%的利润,资本就活跃起来;有50%的利润,资本就铤而走险;为了100%的利润,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;有300%的利润,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,甚至冒绞首的危险。”
这其中揭示的,并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才会发生的异象,而是人性深处贪婪与欲望的本质。拐卖儿童的利润有多少,小编不得而知,这个看似“无本”的生意中间,当然也是环环相扣,每个环节的人贩子们各负其责、各自分账,每个环节的利润达到300%也许并不困难。在如此巨大的利润下,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仍然有人无视重刑铤而走险。
另一方面,与网络上的群情激愤形成鲜明对比的,是现实中人们在目睹犯罪发生时的冷漠。诚然,诱拐也好、明抢也罢,虽然都经过精心地伪装策划,但是疑点不能说没有。各大BBS上经常见到类似的帖子,“在某地看到一个邋遢女人抱着个穿着整齐的孩子,孩子不停哭闹,怀疑是人贩子”之类。此类话题也必然换来网友们群情激愤的评论,“人贩子都该判死刑”的观点层出不穷。但是,有多少目击者报警,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呢?只能说凤毛麟角,连偷偷拍照者都少之又少。问其原因,自然理由多多:“在地铁上看到的,又不知道他们去哪里,怎么报警呢?”“哎呀,我自己都不确定,报警了冤枉人家怎么办?”“那个人看起来好凶,我一个单身女生,不敢惹麻烦啊。”……所有的理由看似都无可辩驳,但是我们似乎都忘了,作为一个社会公民,我们有协助警方打击犯罪的责任和义务。更何况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,我们有许多方法可以不去直接面对嫌犯。我们不是警察,不需要完全确认犯罪,只要是源自合理的怀疑都有责任通知警方。许多时候那些你并不十分确定的微小发现,很可能成为警方侦破的重要线索。无论是偷偷打报警电话,还是默默拍下照片,似乎都比去BBS发帖痛骂来得有意义一些。
但是,现实是如此冰冷,许多时候让人备感无力。近几年,当街抢孩子的新闻和视频亦时有流传。如果说仅凭一面之识无法有足够的理由去让我们报警,那么那些有幸围观了打着家族纠纷的旗号当街抢夺者,是否有人上前阻挠?结果众所周知,我们在视频中看到的只是一张张冷漠的围观者的脸。本着“不去插手别人的家务事”的原则,人们即使有理由怀疑,亦鲜有人上前过问或劝阻,就这样让人贩子们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路畅通屡屡得手。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,在虚拟空间里,我们比谁都愤怒、都勇敢、都暴力,但是在现实情况下,我们都怂了。试问,这种面对犯罪者的淫威表现出的冷漠,难道不是一种纵容?拐卖人口犯罪之所以愈演愈烈、极度猖獗,这其中难道没有我们的一份“功劳”?
一、偷偷拍照并通知警方。不要低估你所拍下的一张照片的作用,也不要以“等警察来了人都跑了”为由而放弃报警。即使你报警时,被你怀疑的人已经不在原地,但是如果人贩子每途经一地都有人这样做,就将会为警方提供丰富的破案线索。如果是在火车上发现可疑的人,可以通知乘警或列车长对其进行盘问。无论如何,这都比直接将别人的照片发布到网上来得有效率。
二、遇暴力行为勇敢阻拦并报警。如果遇到怀疑当街抢孩子的嫌犯,无论他们给出什么理由,都应上前询问阻拦。当然,如果你自认为不是对方的对手,那么拍照留证和电话报警也是可以的。不过切记控制好尺度,无论如何,我们都没有权利仅凭怀疑就擅自对他人使用暴力。总之,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,尽量想办法做点什么,你的一次“多管闲事”,就可能拯救一个破碎的家庭。
三、主动帮助落单的儿童。这一点相信绝大多数人都能够做到,但是小编还是想再次强调。许多时候,在拥挤的场合,会有大意的父母弄丢自己的宝宝,如果你看到一个身边没有家长的孩子,应主动上前询问,并通知当地管理人员或警察,以免为人贩子创造诱拐的条件和时机。
四、来历不明的孩子提高警惕。如果发现身边亲朋或邻居家有来历不明的小孩,可以悄悄展开一些外围调查,一旦发现可疑之处,立即报警。当然,一定会有人觉得毕竟是相熟的人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好了。正如某公众号的一篇文章中所言:别说“如果你的孩子被拐了你支不支持人贩子死刑”,那么如果你的亲友是人贩子或者买家呢?我们习惯了从自我角度出发去思考问题,一旦触及自我利益就显得尤为激动,并自然地认为别人也是如此。那么,我们应有的客观与公正、道德与正义又去了哪里?相信善良的人应该会给出答案。
小编说:无论任何社会,任何时代,法律的目的都应该是防止犯罪,而不仅仅是惩治犯罪。惩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,更不是全民泄愤的工具。在保证公民基本权益的情况下合理惩治、有效遏制犯罪的法律,是为良法。在废除死刑成为全球大势所趋的前提下,“人贩子一律死刑”的提法恐怕很难实现,但是来自舆论的巨大压力,将推动有关部门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和量刑尺度进一步加大,似乎可以成为必然。我们只希望,更多的人在面对此类事件时,可以保持更加清醒的态度,而不是从一己私利出发单纯泄愤。要知道打击和预防犯罪匹夫有责,当被拐家庭面对现实状况悲伤欲绝深感无力时,当所有家庭都在面临失去孩子的巨大风险时,是上网指责怒骂,还是切实做点什么,也许更加值得我们思考。